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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色网站主犯被判无期··· 知法守法 逍遥的日子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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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ishuang 资深会员
楼主 2006-11-24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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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色网站主犯被判无期··· 知法守法 逍遥的日子不多

  来源:
新华网

“华人第一成人社区”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宣判



 
 核心成员
  新华网太原11月22日电(记者胡靖国)太原市中级人民***22日依法对轰动全国的“华人第一成人社区”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告人陈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辉,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建阳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04年,他利用租用的美国服务器从他人处接收了“情色六月天”网站,2005年先后建立了“情色海岸线论坛”网站、“天上人间--中华伊甸园论坛”网站、“华人伊甸园论坛”网站,并利用上述网站发布含有淫秽内容的电影、图片和文章等淫秽电子信息。

  上述4个淫秽网站管理人员按级别分为“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和“版主”,采取等级积分的方式管理会员,网站会员只有积分达到一定等级才有相应的阅读权限。被告人陈辉通过网络先后结识了被告人付秋、虞懿等人,并将其招募为论坛管理员,后又通过被告人付秋、虞懿等人将被告人曾铮、梁庆伟、郭伟、贺怀龙、王剑飞等人招募为网站的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或者参与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在被告人陈辉等人的共同管理、维护下,上述淫秽网站的规模不断扩大,注册会员不断增加。经远程勘验,截至2005年10月3日2时,上述4个网站共注册会员60余万人,发布淫秽图片4万多张,淫秽文章929篇、淫秽电影125部,累计点击数达1100余万次。

  通过经营淫秽网站,被告人陈辉等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陈辉获利10余万元。

  ***认为,被告人陈辉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租用他人的服务器,开办淫秽网站;被告人付秋、虞懿积极参与网站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共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斌在明知被告人陈辉等人实施上述行为,将其租用的服务器转租并维护,供“情色六月天”网站使用以非法获利;被告人曾铮、梁庆伟、郭伟、贺怀龙、王剑飞参与网站管理,虽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作为直接目的,但在明知陈辉等人利用该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情况下,仍实施管理、维护网站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行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对陈辉等9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 此贴被hotsdk在2007-12-26 17:56重新编辑 ]
herishuang 资深会员
#2 2006-11-24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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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转一旧闻  大家一笑置之

·带笔记本电脑坐火车的要小心了!

  火车站民警扫黄新招,检查笔记本电脑命中率100%
  
  火车站民警扫黄新招,检查笔记本电脑命中率100%
  日前出差吉林省通化市,正值大雨滂沱,如此长途跋涉自然不会带有雨伞,于是所带笔记本电脑便成了第一保护对象。不料,冲至出站口却被一民警拦住寻问:指笔者怀中之物可为电脑?笔者走南闯北十数年首次遭遇此种问题,不明何故,点头称是,民警同志客气地把笔者请进了值班室。原来已有六七台同类们在此排队,正由一位民警“专家”对它们逐一进行检查!交上身份证、打开电脑,等待,笔者后面的笔记本们已排到了门外。
  
  二十分钟后,笔者的电脑连同笔者被带到了楼上站前派出所的房间,“你叫什么,上过什么网站,存了多少图片。。。。。。”,笔者不否认存在同样的好奇心,但近年来根本没有这份心思,更不曾下载并在电脑里保存此等图片,笔者大叫不服!民警同志的办法是进行图片鉴定。果真在笔者电脑的windows Temporary Internet Files目录下出现了带有黄色图片的LOGO,一直想不通的问题突然间明白了,不管是有意无意,不管不是你不是你,只要这台电脑登录过色情网站都会在电脑里长期留下一些页面,除非你有意清除它们,否则直到占满给它划定的硬盘空间才会由新内容覆盖旧内容,微软如此设计其用意是提高浏览速度。笔者在铁证面前,不服不行,这一点恐怕是盖茨没想到的。接下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关内容是:(第二十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不得制作、查阅、***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笔者触犯了“查阅、***”还有携带这一“区域”。没有“***”就不会存在电脑里的,是吧?
  
  该接受处理了,民警同志非常民主地让笔者自已提个方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笔者坦白,来出差只剩现金两仟元,虽说如今什么卡都能取钱,可笔者什么卡都没有。经所长批准,民警同志决定对笔者处以2000元罚款,目的是给笔者一个教训,教育才是最重要的,笔者心服口服。
  
  过后民警同志将为笔者做的笔录、图片鉴定及删除证明(均按有笔者手印并由笔者签名)细心制做整理为五份,其中两份存档,别外几份的用途吗,具说,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要将材料分别发往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同志说,象我这种肯于接受教育和处理的人就不一定要发了。笔者悔过与感激之情顿生,治病救人呐,我可以重新做人。据民警同志介绍,多数笔记本电脑都有问题,特别是年青人的,除国内人士外,也不乏老外,而军人和小孩的电脑基本没有问题。在所查人士中,知道这一法律规定的人不多,普法任务艰巨。接受处理时吵闹的人不少,还有人拍桌子拍坏了电脑显示屏,“坏了就不查了吗?照查”。但不管怎样法律是无情的。
  
  笔者认为,通化火车站的做法属于新形式下创造出来的新举措,是当前治理网络黄毒泛滥之猛药,应给予大力推广。试想如果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空港、火车站设立专查电脑之机构,每天可抓出多少违法者,教育多少人?拥有东宝、金马、修正、茂祥等药业知名企业的药城通化,治黄之方亦高啊。
  
  至此3个小时过去了,笔者几乎忘了还有公务在身,我来通化干什么来着?
herishuang 资深会员
#5 2006-11-2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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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1楼yangel2006-11-24 01:41发表的:
情色六月天的

做站应当远离政治。。色情。。不过判罚有点重。。


国家的法律政策再改变

版权方面的关注越来越大

前段时间的紧张情况将来将会不时发生~

可以看出不少有影响力的论坛都有转型的计划或势头~

树大招风

风云墙论坛也好像因为有个涉及敏感话题的帖子而遭到网管的通知吧~

再小心也不为过~
herishuang 资深会员
#6 2006-11-2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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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3楼jwz19852006-11-24 01:53发表的:
赞用1楼的~有点可怜~~

杀鸡儆猴

况且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以非法手段获取的非法收入超过XX元,难免了~
mongoliaking 超级会员
#8 2006-11-24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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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政府有这么大的力度,为啥不用铁碗整治一下老百姓更深恶痛绝的种种...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鼠标双击我的钱包,然后选中一张 100元,按住“Ctrl+C”接着, 不停地“Ctrl+V”,挖哈哈。
regone 黑铁会员
#14 2006-11-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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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再转一旧闻  大家一笑置之

Quote:
引用第2楼herishuang2006-11-24 01:47发表的:
·带笔记本电脑坐火车的要小心了!

  火车站民警扫黄新招,检查笔记本电脑命中率100%
  
  火车站民警扫黄新招,检查笔记本电脑命中率100%
.......

民警可真狠呀 捞钱呢
maplehxf 初级会员
#19 2006-11-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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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论坛都不应该存在
其他论坛同名ID不做任何担保,请大家小心!
不是卖了ID,是很多被盗了!!!
坚决BS盗ID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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